近日,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《“雙11”網購商品價格跟蹤調查報告》(以下簡稱《報告》)。
《報告》顯示,在今年宣稱參加“雙11”促銷活動的539款非預售商品中,不在11月11日也能以“雙11”價格或更低價格(不考慮聯動活動情況)購買到促銷商品的比例達78.1%,與2016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。先漲價后降價、虛構“原價”、隨意標注價格的情況較為突出。本次調查體驗涉及非預售商品共539款(有效樣本)
優惠規則復雜 價格不降反升
對非預售商品的調查體驗發現,今年的“雙11”促銷活動中,一些平臺和商家優惠活動規則設置復雜,打折、滿減、紅包、優惠券、津貼等多種"優惠"方式疊加,附加各種限制條件與使用順序,促銷規則晦澀難懂,消費者很難推算出商品的實際銷售價格,降低了消費者的網購消費體驗。539款非預售商品中,不在11月11日也能以“雙11”價格或更低價格購買的比例達到78.1%。
如,當當網平臺某款標稱為"韓都衣舍"品牌女裝在11月7日之前價格為152元,而在10日價格上調至288元,并于11日又降至136元,涉嫌通過虛假折扣誘導消費。
“定金”≠“訂金”
調查體驗發現,不同平臺和商家預售規則、支付定(訂)金和尾款時間不盡相同。所謂預售,即商家使用支付定金(訂金)的方式,讓消費者提前購買,“雙11”當天支付尾款,“雙11”后發貨。然而,預售活動背后存在的問題卻不容小覷。許多商家刻意混淆“定金”與“訂金”。一般來說“定金不退,訂金能退”。根據《天貓預售業務管理規范》規定,“定金”是指買家在購買天貓預售商品時預先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,主要用作購買天貓預售商品的擔保和確認購買名額。如果消費者想要退定金,就必須將商品的尾款支付完畢后,再申請退款才可。
今年天貓預售商品中需要消費者支付的基本上都為“定金”,而非“訂金”,雖然定金可翻倍看似十分優惠,但如果消費者在支付尾款前不想購買了,則定金不退還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》第八十九條規定,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,應當雙倍返還定金。
可高可低的“原價”
對129款預售商品價格行為調查體驗情況來看,預售商品價格相對規范。但也發現4款商品存在價格問題,如:涉嫌以“劃線價”形式虛構“原價”;預售價格不如“雙11”當天價格優惠;預售價格頻繁變化;定金隨意變動。
天貓平臺的某款標稱為“恒源祥”品牌針織衫11月10日、11月12日、11月15日的劃線價格均為508元,但11月11日劃線價格調整為專柜價1280元。
且專柜價說法僅在11月11日的商品頁面顯示,并未連續出現,也未標明出處,消費者若只看到11月11日當日價格,會因優惠力度大而被誤導消費。
贈品不能享受售后服務
電商促銷的慣用伎倆之一是商品附帶贈品,一般情況下,贈品如果出現質量問題,賣家通常都會以是贈品為由拒絕保修。
以購買大家電送小家電為例,消費者購買冰箱贈送一個電飯煲,冰箱可以享受正常保修、退換貨服務,而電飯煲卻被明確規定不能享受質量問題7天包退、15天包換、1年保修的三包法規定保修。
“電商專供”魚目混珠
同品牌的紙巾,為什么網上買的薄很多?同品牌的羊毛外套,為什么網上買的羊毛含量少很多?
近年來,在電商促銷中線上線下很難找到同款商品,而專供線上銷售的商品被稱為“電商專供”,這讓消費者很難真正比價獲得實惠,同時也被“專供”商品“耍得團團轉”。有些“電商專供”商品與實體店銷售的產品看似一模一樣,仔細看會發現顏色、內件配備或某些功能存在差別。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指出,實際上“電商專供”商品一般是價格較低而品質稍遜的商品,可以說“一分價錢一分貨”。
是不是覺得很不可思議,你有沒有在雙十一被坑到了?錯過了雙十一,就要抓住雙十二,但是你的打開方式一定要正確。在此,提醒廣大有網購愛好的消費者在網購時要注意以下幾點:選擇正規網站購物。弄清網購商品的送貨方式、售后服務等相關問題。盡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臺方式進行交易,盡量避免以銀行、郵局匯款形式支付。收到物品后,消費者一定要仔細查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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